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第十三章伊芙琳特意提到了湯姆臉上有黑眼圈,沒有睡好。 (4)

關燈
角卻是上揚的。

“伊芙,再給我唱一次那首歌吧。”

我楞住了。這個要求讓我突然開始懷疑,湯姆是不是——早就察覺出了面包的不對勁?早在咽下面包之前?如果他明明知道……那他為什麽……

也許他是因為自恃有魂器而感到無所謂?也許他是因為愛我而心甘情願地吃下那一小塊面包?

不過我已經沒興趣知道答案了,因為我已經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

我答應了一句“好”,極輕地唱了起來,“Now, let the day just slip away. So the dark night, may watch over you. Velvet, blue.”毒藥已經毫無知覺地一點點抽走了我的精神,讓我沒辦法做出更多反饋,或是思考更多。

我想起了那只夜鶯。在唱歌的時候,它也抱著與我相似的心情吧?至少,我們都是帶著愛與希望主動奔赴死神的懷抱的。還有荊棘鳥。我終究還是選擇了湯姆,選擇了這株荊棘成就我的絕唱。

“Silent, true. It embraces your heart and your soul. Nocturne. Never cry never sigh. You don't have to wonder why. Always be always see.e and dream the night with me. Nocturne. Have no fear when the night draws near, and fills you with dream sand desire.”

“Like a child asleep, so warm, so deep. You will find me there waiting for you. Nocturne. We will fly claim the sky. We don't have to wonder why. Always see always be.e and dream the night with me. Nocturne. Though darkness lay, it will give away. When the dark night delivers the day. Nocturne.”

我的歌聲一點點地低了下去,唱到最後一句時已經輕得如同一句嘆息,腦袋無力地垂在了湯姆的脖頸間,感受著他溫暖的懷抱。知覺在逐漸模糊,離我遠去。最後我只聽到,“哐啷”一聲,什麽東西被撞到了。

只有那束黑玫瑰依舊盛開,在暗夜中獨自燃燒著。

註:

(1)選自Johnny Hartman演唱的《For All We Know》。

作者有話要說: 這一章氛圍驟變,是因為這一章要和下一章搭配看,對這一章可以有不同的解讀。

真正的結局在下下章,其實如果故事真的在這一章結束,我覺得也能算是HE,在這樣的時刻,他們重新恢覆了對彼此的愛與信任。從此以後,伊芙琳再無遺憾,湯姆再無軟肋。

明天把最後兩章一起更了。

“離別是為了更好的重逢。”

“如果以後我們兩個都死了,至少還可以在幻境裏重逢,還可以一直在幻境裏相伴下去。這麽一想,我們永遠都不會分開,連死亡都不可以。”

想起《返老還童》裏的一句臺詞,挺適合湯姆,“We're meant to lose the people we love. How else would we know how important they are to us? 我們註定要失去我們所愛的人,要不然我們怎麽知道他們對我們有多麽的重要。”

Chapter 69 後記

BGM:Should It Matter by Sissel

作者簡介:

辛西婭普拉斯(CynthiaPlath),1980年出生於英國約克郡,1999年畢業於霍格沃茨魔法學校拉文克勞學院。莉拉沙菲克布萊克的外孫女,《唱唱反調》現任副主編。著有《壞種》。

在霍格沃茨的時候,我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學生,沒有耀眼的成績,既不會因為違反校規被教授註意,也不會因為某些出眾的優點而被大家熟知,更沒有格蘭芬多三人組的奇妙冒險,毫不起眼,熱衷獨處,唯一的優點也許就是愛讀書,能寫點東西,是個不折不扣的拉文克勞式書呆子。

我一直都愛與城堡裏的幽靈聊天,那些寂寞了幾百年的幽靈們也願意有我這樣一個耐心的聽眾,所以我一直都知道很多故事,也寫過很多故事,都是純粹的自娛自樂,寫了交由友人米蘭達閱讀後便不再翻閱。

大戰後,我經歷了一定程度的心理創傷,麻瓜的心理醫生告訴我,我可以試著像以前那樣寫故事,這對我有好處。然而過了一個月,我都沒能在羊皮紙上寫下一個字,要知道,曾經的我,一天就可以輕輕松松地寫出一萬多字的悲歡。

事情的轉折點是今年的一月,我突然從母親那裏收到了外祖母莉拉、姨祖母沃爾布加以及伊芙琳本人的日記。這段過於曲折離奇的愛情故事徹底激發了我冷卻已久的寫作熱情。我驚訝於神秘人年輕時居然也有個愛人,因為哈利波特曾不止一次強調,神秘人就是因為不懂得愛的力量而被他打敗。

我也曾懷疑過這些故事是否真實,直到波特先生及格蘭傑小姐向我證實這些日記本可能存在的真實性。他們說,雖然不願意承認,但是這些日記本裏的確提到了一些驚人的重要信息。三本日記本讓我從不同的角度了解到了這一段塵封五十年的往事。

在《壞種》最初動筆的時候,僅僅是,我就花了二十天的時間去完成,因為我不知道該以什麽樣的筆觸去描繪這朵紅玫瑰與神秘人的故事。不過寫到後來,我慢慢走進了那個戰火紛飛、醉生夢死的年代,一天甚至能寫兩萬字,就好像我的熱情在跟著伊芙琳一起燃燒。

在動筆寫這個故事的初期,我對故事裏的任何一個人,尤其是伊芙琳,幾乎是毫無感情的,因為她從不是主流價值觀裏被稱讚的那類“好人”,甚至書名就時時點明了,她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壞種,她自己也不止一次在日記裏寫到自己是個rotter。

她並不值得被讚揚,但我還是情不自禁地被她吸引了,我說不出緣由,或許這就是灰色人物特有的魅力。我感慨於她鮮活的生命力,敬佩她永不磨滅的驕傲,羨慕向往她那種願意為所愛孤註一擲、不顧一切的勇氣——我清楚自己永遠也做不到,無論對象是理想,還是其他。

在寫第四卷的那段時間,我幾乎和外面的世界脫節了,完全投入進了書中人的悲歡,每天說的話不超過十句。伊芙琳並不是一個會講故事的人,然而讀著一九四六年到一九四八年她所記下的東西,我仿佛都能設身處地地感受到她的悲傷、愧疚與絕望。我知道太多的寫作技巧,但到了這個時候,我才明白,最能打動人心的文字無關技巧,永遠都是真情。

於是,兩個月後,《壞種》這本半自傳體小說完成了。起初我並沒有將這部作品公之於眾的想法,只是將它分享給了我的密友米蘭達。米蘭達認為這本書值得讓更多的人看到,便偷偷將它寄給了出版商。出版商看中了它可能存在的商業價值,同意了出版此書。以上,就是《壞種》寫作過程中的全部故事。

在這裏,我必須鄭重其事地感謝米蘭達,如果沒有你的鼓勵與陪伴,《壞種》註定只會是一本被腰斬的小說,因為在前期的寫作過程中,我曾起了不下十次放棄它的念頭。呃,大概是這本書裏有太多令人絕望的悲傷了,裏面的每一個人都有各自的不幸,就像這個世界一樣。

很多人買下《壞種》都是源於對神秘人故事的好奇。在《壞種》發售之後,我收到了很多讀者的來信。有讀者向我表示他們很喜歡這個故事,提及“沒想到神秘人的故事竟然能催人淚下”;也有人指責我是在為神秘人辯護,說“這是對神秘人可恥的美化”;或者是質疑我為了賺錢,利用神秘人的名聲虛構了這個故事。”

我想說我沒有。

我只是想讓更多人知道,即使是神秘人,也有過感情。沒有人一出生就是沒有感情的機器,沒有人天生就無法愛。

對於那些因為“我為神秘人辯護的言論”質疑我的立場、提出我也該被送去魔法部接受審判的讀者,我必須在此做出回應:自始至終,我都是站在鳳凰社這一邊的,很多人可以證實這一點。

我的一位摯友死於食死徒之手,我的父親與母親也險些因為純血叛徒的身份喪命。我對神秘人深惡痛絕的程度不比任何人少,我清楚地記得每一個原本應該擁有另一種人生的名字。

許多年後,伏地魔會成為暴君、邪惡的代名詞,沒有人會淡忘他所做下的種種惡行,更沒有人有權利替犧牲的英雄、逝去的同伴做出原諒。可即使是伏地魔,也曾是有正常情感的人,這並不沖突。而且,有關神秘人魂器相關問題的答案,也是由我母親向鄧布利多先生提供的伊芙琳本人的日記本確知的。

伊芙琳給她的日記本設置了類似麻瓜保密自毀裝置的咒語,在看到日記本的內容之前,需要先寫下一串特定的數字。如果書寫錯誤兩次,那麽日記本裏的內容就會自動消失。這也是為什麽我的外祖母一直不敢翻動日記本的原因,最後,這本日記本輾轉到了鄧布利多先生手中。

第二次時,他猜對了密碼:1926.12.31,湯姆裏德爾的生日。即使四年級的伊芙琳完全不記得任何與湯姆有關的回憶,然而出於某種本能,她還是選擇了他的生日作為密碼。也許真的,他們已經成了彼此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未公開的初稿中,有一個湯姆與伊芙琳共闖神秘事務司的情節。這段情節在籌備出版時,被出版商以神秘事務司屬於魔法部機密問題的理由刪去了。不過鑒於沙克爾先生與格蘭傑小姐正在計劃對魔法部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或許在未來的某一天,這部分情節可以與大家見面。

親世代的故事,如果鋪開了寫,凱瑟琳、傑拉德、芙羅拉又是一個十萬字的故事,本書做了大幅度的精簡。出於相同的原因,伊芙琳與湯姆的童年回憶我只選取了幾個片段來寫,但是在伊芙琳被囚翡翠鳥莊園的時候,她寫得最多的,就是小時候的記憶——那是她唯一能還有勇氣回憶的過去。

作為後來者,我得以明曉整個故事的經過,在回顧的時候,我也曾懷疑過宿命是否真的存在。比如那個看似無用的預言,好像恰好預告了所有故事的走向。

阿弗洛狄忒之花,也就是玫瑰,幾乎貫穿了伊芙琳的一生。永遠糾纏的宿命,無論是指伊芙琳和湯姆,還是加上珀爾修斯的三個人,都說得過去。從一開始,他們的命運就絞成了一根繩。顛覆者可以有太多種理解,而野生之花——花語為野生的黃日光蘭,在很早的時候就出現在了這個故事裏,也出現在了故事的結局。

在這裏,我必須寫明,在《壞種》的創作過程中,我做到了最大程度的尊重事實,唯有結局是個例外。除了伊芙琳本人,恐怕沒有人知道一九四八年四月一日的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麽,但我寧願相信她是帶著最後的愛與希望主動奔赴死神的懷抱的。

“Love is the only thing we take with us when we die. It makes death so easy.”(愛是我們唯一能夠帶走的東西,它讓死亡變得如此從容。)

“只有兩種生活方式,腐爛或燃燒。”與其坐以待斃地等待著腐爛,伊芙琳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燃燒。這朵野玫瑰完成了最璀璨的盛放與燃燒,猶如煙火般絢麗,短暫。我想再不會有什麽人的存在,會取代伊芙琳在湯姆心中的地位。她會是他貧瘠土地上最後的玫瑰,他也是她唯一的荊棘。

莉拉按照慣例來訪莊園時只看到了早已燒沒了的蠟燭與伊芙琳冰冷的屍體,湯姆不知所蹤。我們都知道,他的下一次在公眾場合出現是十年後,而那時,知道他是湯姆裏德爾的人已經寥寥無幾了。莉拉按照伊芙琳的心願將她葬回了拉斯羅街,與她的生母葬在一處,伊芙琳終於結束了她的流浪。

所以,出於我自己的私心,我給了他們一個被粉飾過了頭的美好結局,甚至,你一眼就能察覺出不對勁。我也知道,對於很多人來說,這完全不是他們心目中的理想結局。

每個人都可以對那天晚上究竟發生了什麽有不同的解讀,也許事實就是我撰寫的過於理想化的結局,伊芙琳得到了那句“我愛你”;也許那個晚上湯姆根本就沒有回來,伊芙琳在孤獨的等待中絕望地死去;也許湯姆發現了面包的不對勁,直接殺死了伊芙琳。

不過,我們永遠也得不到確切答案了。

我們也很難知道之後的那幾年,湯姆去了哪裏,又去做了什麽,按照《當代魔法史》的說法,“他的足跡遍及天涯海角,在黑魔法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和巫師界最邪惡的家夥混跡在一起。”對於這近乎空白的十年,我唯一知道的是——當湯姆裏德爾以伏地魔的身份重新出現在公眾面前的時候,沃爾布加姨祖母的手臂上已經不再烙有黑魔標記。

在寫完《壞種》之後,我也幻想過,如果伊芙琳沒有選擇自殺,她活了下來,那她和湯姆會是什麽結局?伏地魔是不是就不會存在了?然而我們很難得出答案,就像《魂斷藍橋》的瑪拉如果沒有死會發生什麽;《呼嘯山莊》的凱瑟琳與希斯克利夫如果在一起了會是什麽結局一樣。

我想這是伊芙琳最好的結局,也是伊芙琳與湯姆最好的結局:伊芙琳有過最熱烈的愛戀,如願以償地完成了燃燒,湯姆也感受過一個女孩全部的溫暖,他們很幸運,在故事還沒有面目全非前停下了腳步。畢竟,“再瘋狂執著的愛情也終將是過眼雲煙。”

作為一個理想主義者,我始終相信,沒有人是沒有愛的,愛是不可被剝奪的本能。伊芙琳和湯姆,他們都真正地愛過,活過。等《壞種》的簽售會全部完成,我的生活也應該重回正軌了,借用愛倫坡的《烏鴉》來為這本書以及全部故事做一個簡單的了結吧。

“Nevermore.”(永不覆還。)

2000.5.29

作者有話要說: BGM是今天私人FM推送給我的,感覺好適合伊芙琳和故事的最後。?_??

所以68章是極其開放的結局,每個人都可以有截然不同的理解。_(:_」∠)_

作為一個在文學上非常追求理想主義和浪漫主義的人,我自己對這個夜晚發生了什麽的理解是:湯姆是吃下了面包,他和伊芙琳一起死了,算是一種隱喻意義——覆活之後的他可以徹底做那個毫無軟肋的黑魔王了。

至於為什麽他選擇了吃下面包,一是因為他以為自己和伊芙琳都有魂器,這並不會影響什麽,他甚至可以知道魂器更多的信息。二是,德芙的感情始終都像一場博弈,伊芙琳逐漸淪為獵物,湯姆逐漸掌握絕對的主動權。而這一次,伊芙琳重新回到了那個和湯姆勢均力敵的位置,以一種非常不常規的方式。

伊芙琳看著湯姆的眼睛,無聲地說:你肯定知道面包有問題,你總是什麽都知道,就像我,明明知道和你在一起註定是條不歸路,只能陪你永駐地獄,可我還是選擇了你。現在輪到你做選擇了,你會怎麽選?

湯姆讀懂了伊芙琳的情緒,所以糾結很久之後他咽下了那一小塊面包,回應了伊芙琳,“那我們一起永駐地獄吧,我愛你。”這是一種極端、瘋狂到死亡的浪漫,這是一場“因死亡而完美、永恒的愛情”,這是一份過於黑暗、扭曲的溫暖。

以上僅為一家之言,純屬我一個人的私心,而且還是基於湯姆自恃他和伊芙琳有魂器的基礎上。每個人都可以對68章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我親友就很現實,她認為那天晚上湯姆根本就沒回來。還是那句話,文學和現實是兩個世界,文學無所謂正確。

下一章大結局。

結局:永恒之境

BGM:Unchained Melody by Alex North

對於《壞種》的撰寫者辛西婭來說,故事在一九四八年的四月一日夜晚就算是畫上了一個句號。伊芙琳這朵肆意的野玫瑰完成了她的燃燒,幾乎沒有人還記得湯姆馬沃羅裏德爾這個名字,屬於伊芙琳和湯姆的故事就這麽結束了。

可是,這並不是故事真正的終點,死亡不過是一段旅程的終點,它並不等於一切的終結,甚至正相反,它是另一場冒險的開端。

伊芙琳完全可以收回她的魂器以獲得完整的靈魂,然而她沒有,她選擇了毀掉她的一片靈魂。

“如果我們兩個以後都死了,至少還可以在幻境裏重逢,還可以一直在幻境裏相伴下去,這麽一想,我們永遠都不會分開,連死亡都不可以。”

讓我們放下對一九四八年的那個夜晚的糾結,重新回到所有巫師都會銘記的一九九八年五月二日。在近代魔法史裏,這被視作第二次巫師戰爭結束的標志,也是偉大的救世主哈利波特殺死伏地魔、為魔法界帶來光明的日子。

在被那道反彈回來的綠光擊中時,湯姆突然想起了很多事,很多很久以前的事。在那一刻,已經相隔五十餘年的記憶是如此的鮮活與清晰,宛如昨日重現,就好像他又重新成為了霍格沃茨的學生,而身邊站著的,就是他的伊芙。

他想起了那個女孩,她有一雙比品質最好的祖母綠寶石還要漂亮璀璨的綠眼睛,小時候最愛穿紅色的裙子,即使洗得發白卻仍固執地穿著,笑起來的時候是那麽燦爛而純粹。她帶著毫無保留的溫暖與熱情走進了他的生命,她就是他貧瘠土地上唯一的玫瑰。

他想起了他們的那些過往,他自以為早已被淡忘實則早已深入骨髓的過往。他又如何能忘掉那個固執地將他護在身後的女孩呢?又如何能忘掉那個醉人的情人節,那個愚人節的雨夜,那個尚處於戰火紛飛之時的聖誕節,那個溫柔的夏夜?

他也想起了那首歌,“Like a child asleep, so warm, so deep. You will find me there waiting for you. Nocturne. We will fly claim the sky. We don't have to wonder why. Always see always be.e and dream the night with me. Nocturne. Though darkness lay, it will give away. When the dark night delivers the day. Nocturne.”

湯姆裏德爾生來時一無所有,伏地魔死去時他所信奉崇拜的一切同樣成了泡影。

所有人都說,在晚年的時候,第一位黑魔王蓋勒特格林德沃在紐蒙迦德的高塔與冷風中完成了他的懺悔。那麽,在臨死的那一刻,湯姆也驟然領悟了一些他曾經知道卻不在乎的道理,那些鄧布利多曾苦口婆心勸誡、他卻嗤之以鼻的話。

如果一切選擇都可以從頭來過,或許他和伊芙琳就真的應該離開這個該死的魔法界,去嘗試著過一場平凡的人生,雖然平凡總是無聊的。但他從未像現在這樣覺得自己曾瘋狂追求的權力與榮譽乏味至極,甚至味同嚼蠟。

在這五十年裏,湯姆經歷了很多,他真的得到了榮耀與不朽,他成為了普通人連名字都不敢提及的恐懼的實體,他成為了黑魔王。單是那枚被伊芙琳嘲笑過醜陋的黑魔標記都成了所有人不敢直視的噩夢,它代表著伏地魔大人極致的集權。

魔法部成了一個空殼,湯姆親自操縱著一個草包坐在那曾經輝煌過的大廳裏。那些假惺惺的官僚成了他的傀儡,他們戰戰兢兢地在他的手下艱難度日;那些曾看不起他的純血家族巫師匍匐到他的腳邊,親吻他的袍角,提心吊膽地喚他“主人”,急不可耐地向他宣誓他們絕對的忠誠。

然而湯姆從來都不相信這些人,他們不過是趨利避害的懦夫,暫時隱藏了鋒利獠牙。他們追逐的是永遠不變的利益,一旦風向稍變,他們就會聞風而動。為了盡可能地控制他們,湯姆只能用恐懼統治他們,以此確保他們足夠的忠誠。

有很多女人曾近乎瘋狂地向他求愛,可那些女人愛上的,是伏地魔大人。其中最狂熱的那個,叫貝拉特裏克斯。湯姆相信,無論他吩咐她做什麽,她都會忠誠地執行,不帶一絲猶豫與質疑。或許她比伊芙琳漂亮,比伊芙琳更有能力,畢竟伊芙琳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傻瓜,還有著種種他難以忍受的缺點。

但她不是伊芙,她們都不是,她們誰都不可能是。

湯姆難免想,他是怎麽把伊芙弄丟了的呢?也許是四年級的暑假,他為了獲得黑魔法知識而立下的那個牢不可破咒;也許是他拿芙羅拉偽造的書信質問她;也許是他計劃殺死珀爾修斯;也許是那幾年中一次次的緘默與隱瞞;也許是他那令她無法忍受的控制欲,他們就這樣無可避免地漸行漸遠了。

在伊芙琳一去不回的一九三六年,湯姆也是真的崩潰過的,畢竟,伊芙琳是他灰暗世界裏唯一的暖色。他好好地保存著那張她隨隨便便寫下的紙條,準備等女孩回來就好好教訓她一頓——她到底懂不懂什麽叫“很快就回來”?

在無數個陰沈的黃昏裏,他也曾站在塔橋的位置,看著一成不變、冰冷的泰晤士河,期待著那個女孩從身後蒙住他的眼睛,用輕快的語氣笑著叫他“湯姆”。或者是當他走在拉斯羅街時,他可以看到那群孩子被推進了臟兮兮的臭水溝,那個女孩一邊大笑一邊大罵,罵的又狠又損。

天氣一點點地暖和起來,路邊的日光蘭花都開了,所有人都換上了更鮮艷、更輕薄的夏裝,可是那個女孩連影子都沒有。湯姆心臟的溫度慢慢冷卻了下來,就像是被風吹涼了。在最後一個黃昏,他狠狠地踢開一個小罐子,從此再也不去那座塔橋。

他再也沒有回過拉斯羅街,或者是翡翠鳥莊園,任何一個伊芙琳曾經存在過的地方。他再也無法直視任何一種顏色的玫瑰花,因為無論是什麽顏色的玫瑰花,都會讓他想起那個如同野玫瑰般肆意燃燒的姑娘。他殺了芙羅拉,但是這一次,覆仇的滋味並沒有填滿他內心的空洞。

“無論玫瑰花變成什麽顏色,離開的人都不會再回來。”

在某個聖誕節,沃爾布加為他整理書信時,一個小盒子突然掉了出來。沃爾布加的臉色頓時變得很難看,手都僵在了半空。他們都知道這是什麽。那枚很襯她眼睛的戒指。納吉尼立刻就察覺出了空氣裏湧動著的不同尋常的氣氛,她弓起身子,對著小盒子“嘶嘶”地吐著信子。

他盯著那個小盒子,語氣竟出奇平靜,“把它處理了,別讓我再看到它。”沃爾布加沒有回答,默不作聲地帶著東西飛快地離開了。一切好像都很平靜,唯有納吉尼知道,在沃爾布加走後,他發瘋般毀掉了書房裏所有的東西。

自從沃爾布加自斷左臂、退出食死徒後,知道他和伊芙琳的事的人便近乎絕跡了,再也沒有人聽說過伊芙琳這個名字,連納吉尼也不知道。就這樣,伊芙琳徹底消失在了這個世界上。可是,她真的消失了嗎?從他的生命裏消失了嗎?湯姆拒絕去想這個問題。

幾年後,他的屬下帶回來了一個麻瓜女人,她有著深金的鬈發與黑色的眼睛。湯姆幾乎是立刻就認出了,那個女人是很多年前,他和伊芙琳一起去看《卡薩布蘭卡》時偶遇的賣花的小姑娘。當年,他就是因為覺得這小姑娘很像小時候的伊芙琳,才一時興起,買了她的花。小姑娘沒有怎麽長變,只是長大了。

“你叫什麽名字。”

在問出這個問題的時候,他察覺到身邊的幾個下屬在面面相覷,臉上都露出了吃驚的表情。女人擦了一下臉上的眼淚,擡起臉來大膽地打量他,似乎是在揣測他的身份以及年齡,用一種近乎好奇的語氣回答他:“伊芙琳。”

湯姆把玩著魔杖的手停住了,他又凝視了那個女人的臉幾秒鐘,驀地站起身,頭也不回地往門外走去。一個食死徒在身後問他,“主人,我們該怎麽處置她?”他停下腳步,一道綠光之後,一切又恢覆了平靜,利落的索命咒是黑魔王最後的仁慈。

說起來,在他的記憶裏,伊芙琳依舊是那個最美好的姑娘,一個因為時光而逐漸完美的影像。那麽在伊芙琳心裏,他又是什麽呢?如果以這副模樣相見,她肯定認不出他了吧?最重要的是——在發生了這一切後,他憑什麽認為她還願意再與他相見?

等回過神時,湯姆才註意到,眼下,他躺在明亮的薄霧裏,但跟他以前見過的霧不一樣,不是周圍的景物都籠罩在雲霧般的蒸氣中,而是這些雲霧般的蒸氣還沒有形成周圍的景物。他所躺的地面似乎是白色的,不熱也不冷,只是一種普通的存在,一種平平的、空蕩蕩的東西。

一個金色眸子的男人突然出現在了他的面前,用平靜的聲音宣布道:“作為一個靈魂破碎的人,你將永遠困在這裏。”湯姆沒有對這句話做出多餘的表示,他只是漠然地環顧了一下四周,這裏除了他們,什麽都沒有。

“對了。有一個人等了你五十年,我想你應該去見見她。”

天使的語氣聽上去就像是白開水,畢竟他已經見證過太多的故事,這一場悲歡在他眼裏根本不值一提。湯姆怔楞片刻。伊芙琳。他有太久沒有說出這個名字了,就仿佛這個詞是膠水,會將他的牙齒和舌頭黏在一起。

天使繼續用那種漫不經心的語氣說:“但我得提前通知你,她大概已經不記得你了。因為對於死去的人來說,生前的種種記憶是最沒有意義的東西。他們總是忘得很快,過不了幾年,他們就會連自己是誰都想不起來了。她已經算是忘的慢的了。”

她明明是個記性很糟糕的傻瓜。

“她是我見過的最固執的人,這五十年裏,她每天都會變成一個八歲小女孩的模樣,坐在那條由她變幻出來的長街上,一動不動地坐上很久,從未變過。連我都學會那首歌了。不過……我想她早就忘了自己為什麽要這麽做。”湯姆的喉結微微動了動,什麽都沒有說,艱難地移開了落在天使臉上的視線。

“你知道嗎?即使和你們相處了這麽多年,我還是沒辦法理解你們。就像她,她自己毀掉了魂器,勉強算是贖罪了,她可以直接去國王車站的。可她偏不,她就要在這裏等你,即使她可能什麽都等不到。”天使認真地上下打量了湯姆幾眼,“直到現在,我還是沒辦法明白她為什麽要這麽做。”

說完,天使打了個哈欠,似乎是失去了對這場談話的興趣。“她囑咐過我,如果你真的來了,就麻煩我把這句話捎給你。她說,很抱歉以前讓你無望地等待過,那麽現在,換她來等你吧。她給你最後一次機會。她就在那扇門後面,如果你想見見她。”

天使消失了,就像他來時的那般突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